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联赛公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联赛公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西甲联赛公平竞赛规则主要涉及俱乐部财务问题。
西甲联盟每个赛季都会考察俱乐部利润、亏损、债务等情况综合制定一个工资帽。当俱乐部财务状况非常糟糕的时候工资帽也会超标,因而引进球员会受到限制。这是为了督促俱乐部改善财务状况,避免为了成绩举债投入最后入不敷出导致球队破产从而破坏西甲联赛的运营环境。
联赛额外奖励应该根据球队的表现进行分配。例如,最终排名越高的球队应该获得更多的奖励。此外,最佳射手、最佳门将等个人奖项也应该设立相应的奖励。同时,为了鼓励球队在比赛中表现出色,也可以设置一些比赛中的奖励,例如进球奖励、保持不败奖励等。总之,公平、合理、激励应该是联赛额外奖励分配的原则。
无论是欧足联官方还是曼城官方都没有发表任何声明,仅仅通过部分媒体的爆料并不能确定曼城就一定不会遭受处罚,毕竟,曼城在2014年就曾因为违反财政公平政策惨遭罚款5000万英镑,这一前车之鉴更表明该项规定不会因为有土豪的介入而变质。
综合《纽约时报》、《每日镜报》的消息来看,欧足联的财务指控委员会早在两周前于瑞士召开的会议中就对“曼城财务账户涉嫌违规一案”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目前欧足联和英超官方仍在调查之中,最快预计本周就可提交调查结果。
如果曼城真的涉嫌违规,可能就不仅仅只是罚款这么简单,毕竟是再犯,他们可能会被剥夺本赛季英超冠军,并且禁止参加下赛季欧冠。刚刚夺冠余兴还未消逝殆尽,如果再来这么一出,无论是对蓝月亮高层、球员还是球迷们来说,还真是体验了一把从天堂堕入地狱的诡异快感。
法网恢恢,疏而“有”漏,无论何种法律都存在着部分的漏洞和缺陷,曼城也不是没有补救机会。虽然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禁止母公司或者所有者直接注资俱乐部,但参考往日案例:
2017年巴黎圣日耳曼花费巨资接连签下内马尔和姆巴佩,此举引起了欧足联的关注,但大巴黎立马与某卡塔尔公司签下了一份2亿欧元的大单,以赞助商的形式增加财政收入,达到收支平衡的局面,逃过了欧足联的处罚。
或许,曼城也可参考此举,但毕竟欧足联也历经过大巴黎的糊弄,如此一来,想必双方都已经做足了准备,就看接下来的官司怎么打了。
感谢邀请,众所周知,AC米兰因为财政问题被处以欧战禁赛2年。这也是欧足联针对违反FFP(财政公平法案)的8个等级的处罚中,最重的等级。
欧足联表示,这样的处罚是基于米兰的财务案件做出的,欧足联确认AC米兰违反欧足联财政公平政策的证据,尤其是财务收支平衡方面。
财政公平法案的两项基本规定是:收支平衡和滞纳金规定。
收支平衡(Break-even Requirement):计算球队的相关收入(Relevant Income)与相关支出 (Relevant Expenses),球队的亏损不得超过500万欧元。在俱乐部获得注资并可完全弥补赤字时,球队在2013-2015年间最大亏损可以为4500万欧元,2015-2018年间最大亏损可以为3000万欧元。其中相关收入所包括转播收入、赞助费用、球员转会收入和财务收益等;相关支出包括销售成本、工资支出、转会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其它财务支出等。球队财务报表必须为或转换为欧元,并且财政年度与欧足联财政年度不同的需根据实际日期调整。
滞纳金规定(Overdue Payable Requirement):财政公平法案对欧足联原有的滞纳金规定做了补充与加强,所有欧足联赛事参赛球队不可有拖欠付款的记录,包括支付俱乐部、球员及经纪人的相关费用。
违反财政公平法案或审核未通过的球队,将会受到欧足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以及减少赛事报名人数,严重者将被取消欧足联赛事的参赛资格。
上周日,曼城在本赛季英超联赛的最后一轮比赛中客场大胜布莱顿,蝉联英超冠军。然而曼城的英超冠军奖杯还没捂热乎,就有坏消息传来。据《纽约时报》报道,欧足联正在考虑处罚曼城,英超冠军可能会被禁止参加欧冠比赛一个赛季。
对于曼城违反财政公平政策的调查由来已久,欧足联负责财政的官员一直指控曼城、巴黎圣日耳曼这些中东财团控制的球队违反财政公平政策,但是曼城方面也从来都没有妥协过,他们在今年早些时候曾经专门发布声明驳斥欧足联的指控,声称“欧足联关于违反财政公平政策的指控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因为AC米兰连年的球队支出和收入差距导致球队连年赤子,李勇鸿时期米兰大额的球队投入,却没有取得很好的成绩导致球队连年亏损,反观曼城老板的财大气粗和曼城的战绩还是成正比的,虽然现在对于曼城的处罚还没有盖棺定论,所以有差异也是比较正常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妥之处还望指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联赛公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联赛公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